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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培红译丨赤木崇敏《曹氏归义军节度使系谱考》

冯培红 西北学 2023-06-13

冯培红,1973年生,浙江长兴人,浙江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导。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敦煌吐鲁番学、丝绸之路与内陆亚洲史等研究。《丝路文明》副主编,兼任中国唐史学会理事、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理事。著有《敦煌的归义军时代》《敦煌学与五凉史论稿》等,在《历史研究》《敦煌吐鲁番研究》《内陸アジア言語の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8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多项。入选2004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7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2017年度浙江大学优秀新生之友。

曹氏归义军节度使系谱[1]

——两支谱系所见10—11世纪的敦煌史


内容提要

复原10—11世纪统治敦煌的曹氏归义军节度使的系谱与婚姻关系,是敦煌学的重要课题之一。以往的许多前人研究已经弄清了曹氏节度使的大部分世系,但仍有一些细节问题尚未解决。本文的目的,是利用新发现的敦煌石窟供养人像及题记与敦煌文书等,考明第五任节度使曹延恭的血缘关系与第四任节度使曹元忠的婚姻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复原和修正曹氏节度使的系谱。而且基于这个结果,指出曹氏节度使的系谱可以分为继承甘州回鹘圣天公主血脉的回鹘派和与于阗王室结成婚姻关系的于阗派,阐述了曹氏归义军的内政与外交史与这两派的动向密切相关。


851年汉人土豪张议潮从唐廷获赐节度使旌节,到11世纪中叶为沙州回鹘所统治,这一阶段敦煌地区迎来了归义军节度使统治的时代。该阶段分为两个部分,前期(851—914年)由张氏家族世袭节度使之位,后期(914年—11世纪初)为曹氏家族所统治。张氏时期具有很强的藩镇特性,在唐朝的庇护下统辖着河西走廊,管理东西方的贸易。[1] 曹氏时期的疆域退缩至沙、瓜二州,虽仍接受中原王朝的节度使旌节,但实际上应称作敦煌王国,是个独立的绿洲国家。[2]

关于曹氏节度使的世系和在位年代,不单是对复原归义军的历史,也是对无纪年的敦煌文献进行年代判定、对石窟壁画中所书的题记铭文进行解读的指标,向来为诸多学者所关注与研究。[3] 尤其是后期的曹氏家族,为了维持东西方的贸易,与甘州回鹘汗国、于阗王国等外邦王室联姻,结成了同盟关系,所以这一世系与婚姻关系为学界高度关注。然而,迄今为止的研究虽然大体考明了曹氏的世系,但细节方面却尚未定论,因此本文拟探讨曹氏世系中几个未解决的问题,复原曹氏之世系,同时归纳提出笔者的看法。曹氏家族的婚姻极为多彩,故将其世系大致分为两支谱系,最后考论它们对归义军历史产生的影响。


一、曹氏家族的谱系

关于曹氏家族的世系,以罗振玉[1]为首的前人研究成果甚多,藤枝晃广泛搜集、汇总整理了敦煌文献与典籍史料,[2] 复原了曹氏世系图,可谓久负盛名,成为诸多研究参考的依据。此后,姜亮夫[3]、森安孝夫[4]积极利用敦煌莫高窟与榆林窟的壁画题记,荣新江考察了节度使的称号,[5] 森安氏还研究了节度使的官印,[6]均发表了相关成果。图1是根据这些前人成果所绘制的曹氏节度使及其联姻之甘州回鹘、于阗两国王室的世系图,其中血缘关系不明者用虚线表示。

图1 曹氏节度使、甘州回鹘可汗、于阗王室世系图[7]

如同开篇所述,曹氏节度使为了维持经由河西走廊的贸易路线与政权的安定,与甘州回鹘、于阗等外邦结为姻亲,构筑了同盟关系。[1]例如,首任节度使曹议金对邻邦采用怀柔政策,与甘州回鹘的公主(圣天公主)结婚,又把两个女儿分别嫁给甘州回鹘可汗阿咄欲和于阗国王尉迟僧乌波(汉名李圣天)。[2]曹议金之孙曹延禄也在980年左右娶于阗公主为妻,[3]并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于阗王尉迟达磨。[4]

由于这样的婚姻关系,图1的世系看起来颇为复杂,但如后文所言,笔者认为这幅世系图分为两派:一派(元德、元深、延恭、宗寿、贤顺)与曹议金之妻甘州回鹘圣天公主有血缘关系,另一派(元忠、延禄)与于阗王室结成婚姻关系。本文姑且将前者称作“回鹘派”,后者称作“于阗派”。据此来看节度使的继承顺序,从第三任曹元深到第七任曹宗寿期间,节度使权位在两派之间发生了移动,其结果可能是曹氏归义军的历史围绕着权力宝座,在两支谱系中进行权力斗争。

不过,要使这一假说成立,必须解决以下两个问题。首先要确定第五任节度使曹延恭的血缘关系。以往的研究认为,曹延恭的生父有曹元德、曹元深、曹元忠诸说,但元德、元深、延恭的统治时间都很短,相关资料也很缺乏,故难以判断他们的家族世系。

其次,第四任节度使曹元忠属于于阗派,也就是说,有必要明确他与于阗王室之间的婚姻关系。关于元忠的配偶,过去只知道有粟特夫人翟氏,是否还有其他妻子,从敦煌文献与莫高窟、榆林窟的壁画不得而知。

下面按照顺序讨论这两个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回鹘派和于阗派的假说,并据此重建曹氏节度使的谱系,最后从这两支谱系来探讨曹氏归义军节度使的历史是如何演进的。


二、曹延恭的血缘关系

关于第五任节度使曹延恭的血缘关系,迄今为止主要有三种说法。第一种由藤枝晃提出,认为延恭是第四任节度使曹元忠之子。[1]曹延恭本名延敬,建隆二年(961)十一月与曹元忠一起向宋廷遣使入朝,翌年(962)正月被任命为瓜州防御使,同时为了避宋太祖的祖父赵敬之讳,赐名延恭。记载此事的汉文史籍中均称延恭是元忠之子,[2]藤枝晃恐怕就是依据这一记载,但传世史籍经常把归义军节度使的名字和家族世系搞错,所以对此记载不能囫囵吞枣而不去究明。

另外在敦煌文献中,第六任节度使曹延禄上给宋朝的表文P.3827《权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曹延禄上表》云:[3]

去开宝七年(974)六月六日,臣父薨亡。臣兄瓜州防御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上柱国谯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延恭,充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下划线为笔者所加,下同)

延禄称延恭为兄。另外,莫高窟第454窟甬道(连接前室与主室的通道)南壁有历任节度使的供养人像,其题记中亦云:[4]

(该行空两格,编者注)第五身:窟主敕归义军节度瓜沙等州观察处置管内营田押蕃落等使□□中书令谯郡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食实封五百户延恭一心供养(同上)第六身:弟新受敕归义军节度使光禄大夫检校太保谯郡开国公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三百户延禄

窟主曹延恭称曹延禄为弟,延禄无疑是元忠之子。若据以上史料,延恭、延禄均为元忠的子辈,但兄、弟之称法仅表示长幼之序,而不能说他们是亲兄弟。因为如下所示,在其他供养人题记中,元忠称延恭为“侄”。

第二种说法认为曹延恭是曹元忠之侄、第二任节度使曹元德之子。持此说者有藤枝晃、森安孝夫、姜亮夫诸氏。[1] 事实上,莫高窟第55窟甬道南壁题记中元忠称延恭为“侄”:[2]

第四身:窟主敕推诚奉国保塞功臣敕归义军……第五身:侄……瓜州防御使……恭一心供养

第55窟是曹元忠时期营建的,第四身窟主被比定为曹元忠。[3]如前所述,962年曹延恭被任命为瓜州防御使,故第五身其侄无疑是延恭。又,开凿于吐蕃时期、曹氏时代重修的榆林窟第25窟甬道南壁也有如下题记:[4]

(同上)第一身:推诚奉国保塞功臣敕归义军瓜沙等州节度使特进检校太师兼中书令谯郡开国公食邑一千五百户食实封柒百户曹元忠一心供养第二身:侄……检校司空兼……曹延……

曹元忠有太师、中书令之称号,故可判断这些供养人像绘于962—964年。[5]问题是第二身是曹延恭还是曹延禄,抑或延禄之弟曹延晟、曹延瑞中的哪一位?延禄、延晟、延瑞是元忠之亲子,不能称作为“侄”。元忠死后,延禄仅一年(974)就称司空,而元忠在世时,尚无证据表明他使用此称号,故可判定第二身是曹延恭,为元忠之侄。[6]但要断定曹延恭是曹元德之子,尚乏确证,也不能否定其为曹元深之子的可能性。

  第三种说法认为曹延恭是元德、元深、元忠三人中的某人之子,但具体是谁的儿子则未确定。森安孝夫最初推测曹延恭是曹元德之子,但2000年著文则持保留态度。[7]

仅凭这些史料难以确定延恭是元德、元深、元忠中谁的儿子。实际上,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从莫高窟入手。莫高窟第205窟营建于初唐至中唐时期,从前室到主室东壁在曹氏时代进行了重修。

该窟甬道南壁绘有Ⓐ(曹议金),北壁绘有其正室妻子Ⓑ(甘州回鹘圣天公主)的供养人像;[1]主室东壁也有曹氏时期的供养人像,东壁南侧最前列是两位男性官员(①、②),接着是一身穿着绯色官袍的男童(③),再后面是抱着宝刀和包裹的两位随从(④、⑤);而在洞口的北侧绘有四位男性官员(❶、❷、❹、❻)和两位穿着花色衣服的男童(❸、❺)。图2是笔者根据2010、2015年所作调查而展现的甬道和主室东壁的供养人像的配置关系及题记。[2]

图2中的①、②,名字难以识读,但有“归义军节度使”之题记。在榜题上部饰有宝珠和流苏等物,供养人手持带柄香炉和笏板,身穿官袍,伴有抱着宝刀等物的随从(④、⑤),具备曹氏节度使的图像特征。[1]主室东壁所绘供养人像比甬道南壁的地位低,故推测①、②两位节度使是Ⓐ(曹议金)之子,分别为曹元德(①)、曹元深(②)。其中,曹元深年纪较轻,在他执政期间(939—944年),该窟进行了重修,绘制了这些供养人像。

图3中的❷之题记所见的“墨厘诸军事”,是指统率由吐谷浑部落构成的墨厘军的军使。墨厘军使经常由瓜州刺史兼任,所以题记中写作“墨厘军诸军事□瓜州刺史”。此人之姓名,目前只能识读出“忠”字,但1908年伯希和实地考察该窟,将❷识读为“窟主墨厘诸军事任瓜州……御史大夫曹元忠一心供养”。[2]可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进行调查的史岩、谢稚柳及敦煌研究院编《敦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等题记史料集,均未能识读出“曹元忠”。[3]另外,贺世哲没有采用伯希和的识读,而推测是长期掌握瓜州墨厘军军权的吐谷浑部落之慕容氏,亦即曹议金之婿。[4]然而,不只是慕容氏,曹氏子弟也带有“墨厘(军)诸军事”、“瓜州刺史”、“瓜州团练使”、“瓜州防御使”、“知瓜州”等官衔,统治着瓜州。[5]在曹元深执政期间,曹元忠在942年担任瓜州刺史。[6]考虑到这种情况,识读最早、且在壁面保存最佳状态时进行实地调查的伯氏之读法,是足可信从的,他认为❷(曹元忠)是窟主。一般来说,敦煌石窟题记所见同一家族的题名是以窟主为基准书写的,所以在曹元忠看来,把①(曹元德)称作为“兄”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是图4中的③之男童。由于历经多年的变化,题记墨迹变淡,加上壁画表面受污,识读困难,但从题记残剩的笔画能够读出“侄男延敬”等字。如上所述,曹延敬在962年改名为延恭,故与该窟的重修年代(939—944)也不矛盾。实际上,史岩、谢稚柳及《敦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等各种史料集均录作“延禄”而非“延敬”,只有伯希和录作“延足速”而非“延禄”。伯氏所识读的“延足速”之名,在敦煌文献、石窟题记、传世史籍中都得不到印证,故难从其说;但他将末字不释读为“禄”之意见,应予尊重。


假如遵从史岩、谢稚柳及《敦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的说法,认为③是曹延禄,就会产生几个问题。首先,❷(窟主曹元忠)把亲子延禄称作“侄男”是不合理的。[1]

在敦煌石窟中,节度使之子被绘在其父身后或前方,并且很多并立绘于同一地毯上,如榆林窟第19窟甬道南壁,在节度使曹元忠的身后绘有其子延禄,两人站在同一地毯上(图5)。如果按照前人研究的说法,在莫高窟第205窟中延禄与元忠相分离是很有疑问的。

再说,③如果是曹延禄,那么他身穿官袍也不合适,因为图5中榆林窟第19窟甬道南壁的供养人像绘于962—964年,比莫高窟第205窟要晚,[2]此时延禄还是个幼童,穿着花衣服,与③之人物和衣服不相合。据坂尻彰宏研究,956—964年间延禄尚未成年。962—964年绘制的榆林窟第19、33、36窟中,延禄还只是个少年。[3]由于存在这些问题,过去把③当作曹延禄的观点是不能遵从的,笔者认为此人应是曹延敬。[4]

③(曹延敬/延恭)应该是谁的儿子呢?重新观察图4,③(曹延敬)站在②(曹元深)的身后,两人并列绘于同一地毯上。如前所言,节度使父子一同被绘时经常采取这样的特征来作配置。因此,曹延敬必是回鹘派曹元深之子。而在❷(曹元忠)的身后,站着一位穿花色衣服的❸之男童(图3),遗憾的是题记难以识读,但其所穿衣服与榆林窟第19窟(图5)的曹延禄一致,此人当为曹延禄。

综上可知,曹延敬(延恭)是曹元忠之侄、曹元深之子。也就是说,曹延敬也属于出自甘州回鹘圣天公主一脉的节度使。


三、曹元忠的婚姻关系

接下来讨论第四任节度使曹元忠的婚姻关系。目前所知曹元忠之妻为翟氏夫人,是位粟特女子。[1]曹元忠与于阗女性结婚之事,在敦煌文献和莫高窟壁画中尚未确认。[2]笔者对此问题已作过多次论述,指出曹元忠除了翟氏夫人外还有一位于阗妻子,[3]其结论可概括为如下四点:

(1)关于于阗王国的王统、年号,采用吉田丰的说法。[4]

(2)从敦煌汉文文书P. 2826可知,天寿年间(963—965)在位的于阗王和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是翁婿关系。

(3)从敦煌文书羽686号同样亦知,于阗王和曹元忠之间是翁婿关系。

(4)曹元忠与于阗王室之间没有血脉关系,所以P. 2826和羽686中于阗王称元忠为“男”,应为其女婿。

然而,荣新江、朱丽双对以上论点提出了反对意见,[5]故本节介绍笔者和他们的观点,拟对这四个论点逐一重新探讨。

第一,考察曹元忠的婚姻关系,关键是于阗的王统、年号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张广达、荣新江的说法[6]在以往学界长期占据主流(表1),其要点是:与曹元忠(944—976年在位)同时代的于阗王是尉迟僧乌波(912—966年在位)和尉迟输罗(967—977年在位)二人。尉迟僧乌波最后的年号是天寿,但进入21世纪以后,重新发现与该问题相关的新史料,吉田丰据之对张、荣二氏的观点进行了修正。[7]吉田氏首先从敦煌发现的汉文书信Дx. 2148所见的“佛现皇帝去后”一语,认为尉迟僧乌波(即佛现皇帝)在963年已经亡故;其次解读了于阗文敕书P. 4091所记于阗王国的年号“开运二年”,将之与纪年为“二年、虎年”的藏文敕书P. t. 44结合起来,考订为966年。因此推断在尉迟僧乌波(912—962年在位)和尉迟输罗之间,有使用天寿(963—965年)和开运(965—967年)年号的尉迟僧乌波的两个儿子(尉迟输罗的异母兄长)相继即位(以下且称前者为天寿王,后者为开运王)。

关于于阗王统和年号问题,荣新江、朱丽双始终继承了张广达、荣新江的说法,而对吉田说持不同看法,[1]但吉田说是目前整合了包括P. 4091、P. t. 44在内的所有相关史料进行研究的唯一之作,笔者认为应该采用此说。无论如何,若用敦煌文献P. 2826和羽686的内容进行合理解释,则张、荣二氏的说法就会出现矛盾,故只能用吉田说来解决。近年,冯培红对归义军历史进行了总结,也依据吉田氏与笔者的观点,指出965、966年派遣王子从德携带大量礼物入朝进贡的于阗王,就是刚登上王位的天寿王和开运王。[2]

第二,若是基于吉田说,从下引文书可知曹元忠的配偶有一位于阗女子。P. 2826《于阗王赐沙州节度使白玉壹团札》是于阗王写给称作为“男”的沙州节度使(即归义军节度使)、令公(中书令的别称)并赐赠白玉的著名书信。[3]

1 白玉壹团

2  赐沙州节度使男

3  令公。汝宜收领,勿怪

4  轻尠。候大般次,别有

5  信物,汝知。

6   其木匠杨君子千万发遣西来,所要不昔(惜)也。

7   凡书信去,请看二印。一大玉印,一小玉印。更无別印也。

在本件文书上,发信人钤盖了两枚朱色方印,一枚是钤于第4—5行上的大印“通天万寿之印”(纵9.5cm×横9.2cm),另一枚是盖在第6—7行上的小印“大于阗汉天子敕印”(纵7.0cm×横7.0cm)。[4]小印中有“大于阗”之国名,故知本件文书的发信人是于阗王。不过,由于文书无纪年,关于发信人和收信人的比定


定,长期以来争论不休,未见定论。[1]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从钤于本件文书上的两枚朱色方印中的大印“通天万寿之印”入手。汪海伦(Hélène Vetch)、李正宇、森安孝夫认为,于阗的“天寿”年号与“通天万寿之印”有关,或为其省略表达。根据张广达、荣新江的王统与年号说,发信人为尉迟僧乌波,收信人是同时代的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但是,尉迟僧乌波娶曹元忠之姐为妻,他与元忠是郎舅关系,不应该称之为“男”。实际上,敦煌文书中还有一封兄李王(尉迟僧乌波)写给弟令公(曹元忠)的藏文书信草稿P. t. 1106v,[2]证明了他俩是兄弟关系。因此,若依前述吉田提出的最新的王统与年号说,则可知使用天寿年号的于阗王并非尉迟僧乌波,而是天寿王,他和曹元忠之间是翁婿关系,并且曹元忠称令公是在956—974年间,[3]与天寿年间(963—965年)正好重合。

另一方面,荣新江、朱丽双比较了李王(尉迟达磨)写给河西道节度曹太保(曹延禄)的藏文书信文书P. t. 1284(3),认为P. 2826的发信人是尉迟达磨、收信人是曹延禄,得出曹元忠与于阗人未联姻之结论。[4]984—1002年间,曹延禄确实也有令公之称号,故可重新考虑收信人“男沙州令公”为曹延禄的观点。但应注意,曹延禄在此一期间除令公之外,还同时拥有太师和大王的称号。在他统治时期的敦煌文献与石窟题记中可以见到,自称或他称的并非只有令公之记录。他的称号甚至是“太师令公大王”三者并记,或是在节度使所带官衔中只记级别最高的王号(大王、敦煌王、西平王)。因此,P. 2826的收信人很难看作是曹延禄。假设此令公是曹延禄,但因延禄称令公的时间(984—1002年)与尉迟达磨的在位期间(978—982)不一致,所以不能支持他们的说法。

P. 2826的小印中刻有“汉天子”等字,这与10世纪于阗语文书中出现的caiga rāṃdānä rrādi / ciṃga rruṃdąnä rruṃdä“汉族的王中王”相对应。这都是“继承汉族的血统之王”的意思。[1]尉迟僧乌波与曹议金之女所生的儿子尉迟输罗,在于阗语金刚乘注疏IOL Khot S. 47(Ch. i. 0021 b. a)中也被称作“菩萨尉迟输罗,汉族的王中王”。[2]另外,著名的于阗王子从德(Khot. Tcūṃ-ttehi:)[3]在其所撰的P. 3510《从德太子发愿文》中,也称赞其母为“汉族的伟大后妃”。[4]因此,推测P. 2826中的天寿王之母也是汉族,但是否为曹议金之女则不得而知。

第三,明确显示该于阗王和曹元忠之间为翁婿关系的史料,是武田科学振兴财团杏雨书屋所藏敦煌文献羽686《皇帝赐曹元忠玉、玉制鞦辔、马、镔状》:[5]

1 皇帝赐   男元忠

2   东河大玉壹团,重捌拾斤。

3   又昆岗山玉壹团,重貳拾斤。

4   又东河玉壹团,重柒斤。

5    又师(狮)子大玉鞦辔壹副。

6   又密排玉鞦辔壹副。

7   骠马壹匹,乌马壹匹,騮马壹匹。

8   镔叁锭,共拾陆斤半。

9 [  ]□□□□□已遣。此不及

(后缺)

本件文书是某皇帝给“男”元忠赐赠玉、马具、马、精铁等物所附的状文,发信人在三处盖了“书诏新铸之印”(纵5.7cm×横5.6cm)。该印亦钤于970年于阗王尉迟输罗写给舅父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的于阗文敕书P. 5538上。于阗统治者对中原王朝称王,而在于阗国内和敦煌则称天子或皇帝,故可判定羽686的发信人“皇帝”是于阗王。另一方面,因本件文书出土于敦煌,收信人元忠被赐赠玉、马具、马、精铁等昂贵物品,这样的人物当非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莫属。换言之,在本件文书中,可以确定曹元忠和于阗王之间存在翁婿关系。结合前揭P. 2826及本件文书,笔者将这位皇帝比定为天寿王,曹元忠是他的女婿。

不过,荣新江、朱丽双根据刊布的照片复印件,将第一行的“男”字识读为“舅”的异体字。羽686与P. 5538上皆钤有“书诏新铸之印”,故认为羽686的发信人与收信人与P. 5538一样都是舅甥关系的尉迟输罗和曹元忠。[1]然而,他们识读为“舅”之异体字的文字,仅是从照片复印件所见,上面钤盖了已变成褐色的“书诏新铸之印”;若是看了文书原件,则明显是写成“男”字。在P. 5538中,尉迟输罗原本把元忠尊称为“母亲之弟(舅舅)曹大王”,而羽686则无视行辈直呼元忠之名,而且在同时代的汉文书信文书中亦无规定的起首问候表述,[2]不能认为是同一人发出的书信。除了羽686之外,“书诏新铸之印”的使用只有P. 5538一例,仅凭这件文书把“书诏新铸之印”定为尉迟输罗个人的玉玺还需要谨慎一些,还应该考虑这枚印章可能在多位于阗王之间一直在延续使用。

第四,从以上史料可知,于阗的天寿王和曹元忠无疑是翁婿关系。曹元忠原本是曹议金和汉族女子宋氏夫人所生之子,[3]与于阗王室并无血统关系。天寿王称他为“男”,是因为他与于阗王的公主(天寿王之女)结婚,是天寿王的女婿。

与此相对的是荣新江、朱丽双的看法,兹总结如下:[4]

①假如采用笔者的观点,曹元忠娶了外甥天寿王之女,这一婚姻就使元忠和天寿王的辈分出现了差异。

②曹元忠和尉迟僧乌波之子天寿王原本是舅甥关系,而非翁婿关系。

然而,曹氏节度使为了政权的安定,与其他民族实行政治联姻,很怀疑有多么的重视行辈。关于①,如同本文第一节所说,元忠之子延禄与尉迟达磨互相娶了对方的女儿,曹氏绝不避忌不同行辈的婚姻。关于②,延禄与尉迟达磨的换亲婚姻若能成立,曹元忠与天寿王之间既是舅甥关系、又是翁婿关系,出现这种对立的情况也并非不可思议。

综上可知,曹元忠迎娶了于阗女子为妻,他很可能属于于阗派。当然,就像荣新江、朱丽双所指出的,目前在石窟壁画中尚未发现可以断定为曹元忠之妻的于阗女性。不过,笔者近年调查莫高窟第202窟甬道南壁,判明了与曹氏节度使并列绘作的于阗女性。这位节度使是曹元忠或曹延禄,[5]若是前者,则该女性为元忠之妻。此外,纪年为庚申年(960)七月十五日的P.3111,是居住在敦煌的于阗公主用于造花和日用品的支出记录,作为认可支出的证明,在文书末尾特地盖了曹元忠的鸟形押。[6]荣新江、朱丽双认为她是李圣天和曹议金之女所生的女儿,但也要充分考虑是曹元忠之妻的可能性。


四、两支谱系所见的归义军史

如果根据前节的分析对曹氏的世系进行复原,就像本文第一节中所说的,曹氏节度使可能分为回鹘派与于阗派(图6)。在此基础上重新认识曹氏的世系及与甘州回鹘、于阗的婚姻关系,可以窥见这两派有如下五个特征:

图6 曹氏世系复原图

第一,回鹘派节度使均为短命政权,而于阗派的曹元忠、曹延禄分别统治了31年和27年,构筑了长期安定的政权(表2)。

表2 曹氏节度使及其在位年数

第二,在于阗派节度使统治时期,于阗派到敦煌或经由敦煌前往中原的使节数量显著增加。表3是于阗、归义军、甘州回鹘诸政权之间互派使节及向中原王朝遣使的一览表,数字表示使节到达和滞留的公元年份。当然也必须考虑到,前述于阗派节度使比回鹘派在位时间长,所以与于阗使节往来相关的记录容易被留存下来。但即便如此,此一时期使节数的增加,显示了归义军于阗派和于阗王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张广达、荣新江指出,曹氏时代有许多于阗王室成员居住敦煌,他们在敦煌与于阗之间频繁往来,并在敦煌结婚成家。不过,他们所依据之资料的确切纪年,都仍集中在曹元忠统治期间。[1]

※ 本表根据藤枝晃《沙州歸義軍節度使始末(四)》[《東方学報》(京都)第13册第2分,1943年,第48—53页],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第15—36页),张广达、荣新江《关于敦煌出土于阗文献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于阗史丛考(增订本)》,第93—95页]制作。( )内是使节的出使地,数字表示朝贡使到达或滞留的年代(带*号者表示朝贡辽朝的使节)。

第三,甘州回鹘和归义军于阗派节度使关系不和。森安孝夫注意到经由甘州回鹘入朝中原的归义军使节的出使次数,在935年曹议金去世以前,双方一直保持着友好关系,但936—940年间交流断绝,从940年左右起慢慢恢复关系,到曹元忠统治中期的955年以后完全融洽,恢复到与议金时代相同的友好关系。[1]事实上,从表3也可以确认,在于阗派的曹元忠和曹延禄时期,甘州回鹘派往归义军或归义军派往甘州回鹘(还有些经由甘州前往中原)的使节数量,与此前的曹元德、曹元深时期相比有显著增加,但从下揭敦煌文献可见,至少在960年以后的于阗派节度使时期,双方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龃龉。

首先,962年曹元忠写给甘州回鹘可汗的书信P. 2155v(2)《弟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致甘州回鹘可汗状》中有如下记载:[1]

去五月廿七日,从向东有贼出来于雍归镇下煞却一人,又打将马三两匹却往东去。运后奔趋,问讯言道趁逃人来。又至六月四日,悬泉镇贼下假作往来使人,从大道一半乘骑一半步行直至城门捉将作极小口五人,亦乃奔趁相竞。其贼一十八人及前件雍归镇下并是回鹘。亦称趁逃人来。自前或有逃人经过,只是有般次行时,发书寻问,不曾队队作贼偷劫。

曹元忠向甘州回鹘可汗通报了这些回鹘人的掠夺行为与伪称使节之事,要求调查犯人,并予惩处。

此外,967年十二月肃州领主(曹延恭)给节度使曹元忠写了一封藏文书信P. t. 1189,记载了如下内容:[2]

达怛、仲云、霍尔(即甘州回鹘)一起在大云寺佛堂议定,划分天空的境域,每人各举一鞭。从今以后,西面的沙州不见马头,无闻声响。无论是谁向(沙州)秘密行进,或备鞍策马急行,掠夺沙州,子若犯,则诛父;弟若行,则诛兄。这样定下(规定),好好实施誓约的话,在沙州不停止掠夺行为的人是谁呢?大约在同时,沙州的两位男子前来寇盗,被我们捕获,扣留在我们的地盘上。此时,霍尔九姓与所有良民一起来到肃州,称“把两个盗贼交给我们”。小人说“我不能放走他们”,并(与霍尔)稍微发生了口角争论,没把他们交给霍尔。

文意稍微难读,但归义军曾与达怛、仲云、甘州回鹘结成互不侵犯盟约,规定对违反者要严惩其家人。但与该盟约相反的是,甘州回鹘的两位男子假装成沙州人,对肃州发动掠夺行为,所以围绕对这两人的处理与甘州会发发生了争论。

981年,瓜州也给节度使曹延禄上了一份报告,即P. 3412《宋太平兴国六年十月都头安再胜、都衙赵再成等状》记载从肃州来的逃亡者报告道:[3]

回鹘、达怛及肃州家相合,就大云寺对佛设誓,则说向西行兵。

可见甘州回鹘等勾结起来图谋进攻归义军领土。在于阗派节度使时期,归义军与甘州回鹘之间虽然有使节往来,但双方关系不好,经常发生冲突。

第四,归义军与甘州回鹘可汗和于阗王室的关系,敦煌当局在曹议金死后有不同的立场。曹议金于924—925年左右竣工的莫高窟第98窟中,[4]主室东壁北侧并列绘有议金的正室妻子、甘州回鹘圣天公主,和嫁给甘州回鹘可汗阿咄欲的议金之女的供养人像(图7);而在东壁南侧则为曹议金之婿、于阗王尉迟僧乌波夫妻的画像(图8)。

仔细观察图7,圣天公主的衣服上到处都有剥取金箔的痕迹,胸口挂着镶嵌宝珠的项链,上面绘着红色的衣服,有涂抹改绘的痕迹,在头冠上也削去壁面略作修正。图8中的尉迟僧乌波夫妻的上方,很明显将维摩诘经变的一部分作了涂抹改绘。从其他的供养人像也可以见到有很大的改动。特别是尉迟僧乌波在头冠和有柄香炉等处用金箔装饰了细部,与剥取金箔的圣天公主恰相对照。嫁给于阗王的议金之女的左边,有回鹘女子头戴桃形冠,有被涂抹改绘的痕迹,可知原本在东壁南侧也绘有回鹘女性,但作了涂抹改绘。


这一修改是贬抑甘州回鹘圣天公主的特殊行为,很难认为是在迎娶圣天公主为其的曹议金及其子回鹘派的曹元德、曹元深时期所做的,而应在曹元忠以后的时代。图8中尉迟僧乌波的题记为“大朝大宝于阗国大圣大明天子……即是窟主”,[1]这个“大宝于阗国”的国号是936年后晋所赐的,[2]尉迟僧乌波卒于962年左右,所以图8中的供养人像是在936—962年间修改重绘的。果若如此,这一修改恐怕是在于阗派曹元忠时期做的,至少在此一时期,甘州回鹘汗室遭到冷遇,而于阗王室则备受厚遇。


第五,归义军于阗派和于阗王国灭亡的关系。1002年,于阗派的曹延禄被曹延恭之子、[3]回鹘派的曹宗寿暗杀。《宋会要辑稿》记载此事:[4]

(咸平)五年八月,权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曹宗寿遣牙校阴会迁入贡,且言:为叔归义军节度使延禄、瓜州防御使延瑞将见害,臣先知觉、即投瓜州。盖以当道二州八镇军民自前数有冤屈,备受艰辛,众意请臣统领兵马。不期内外合势,便围军府。延禄等知其力屈,寻自尽。臣为三军所迫,权知留后,兼差弟宗[久]以权知瓜州讫。文表求降旌节,制遏藩戎。朝廷以其地本羁縻,而世荷王命,岁修职贡,乃授宗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太保使持节沙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归义军节度瓜沙等州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封谯郡开国侯食邑一千户,赐竭诚奉化功臣,宗久检校尚书左仆射御史大夫知瓜州军州事,宗寿子贤顺为检校兵部尚书衙内都指挥使,妻纪(氾)氏封济北郡夫人。宗寿即延禄族子,养教之也。

由于曹延禄施行暴政,失去民意,最后自杀。继他之后,曹宗寿被推戴继上台。实际上是曹宗寿发动了军事政变,但他向宋朝报告时粉饰了事实。[1]经过此事,曹宗寿成为了归义军节度使,其弟曹宗久为瓜州军州事,子曹贤顺任衙内都指挥使。回鹘派掌握了沙、瓜二州所有的行政与军事要职。

此事发生四年以后,即1006年左右,于阗王国遭到喀喇汗王朝的攻击也灭亡了。[2]从958年起于阗王国受到喀喇汗王朝大举进攻,虽然于998年在喀什噶尔击破了喀喇汗王朝军队,击毙了其君主’Ali b. Mūsā,[3]但此后喀喇汗王朝攻击猛增,于阗遂遭灭亡。

考虑到以上所论归义军于阗派节度使和于阗王国的密切关系,于阗派节度使和于阗王国两大政治势力基本上在同一时期相继衰退,并非偶然。归义军于阗派权力丧失后,于阗王国不能得到来自敦煌的援助,所以也就完全不能对抗喀喇汗王朝,遂走向了灭亡。实际上,自曹元忠统治的960年起,于阗王国几次请求敦煌派军援助。[4]在970年尉迟输罗写给曹元忠的P. 5538敕书中,为了反击前一年(969)十二月发生的喀喇汗王朝入侵,向曹元忠请求援助。当时,于阗王国成功地击退了喀喇汗王朝,敦煌文献中保存了曹元忠写给尉迟输罗的贺信草稿,即P. 4065文书。[5]由此可见,对于喀喇汗王朝的侵略,归义军于阗派节度使和于阗王国之间存在着互相协助的关系。也可以说,归义军于阗派节度使的存续与于阗王国的存亡是间接相关的。


五、结语

立足于丝绸之路贸易的敦煌,在唐朝灭亡以后失去了庇护,不得不走上自立的道路。本文复原了曹氏家族的世系,展现了归义军与周边政权的多重联姻,以及维持贸易和稳定政权,反映了曹氏归义军政权的历史。本文将曹氏世系大致区分为继承甘州回鹘圣天公主血统的回鹘派,和与于阗王室进行联姻的于阗派两支谱系。根据这两派重新认识归义军的历史,呈现出以下特征。一方面,归义军于阗派与甘州回鹘之间关系紧张;另一方面,归义军与于阗王国之间外交使节往来增加,于阗王室成员在敦煌居住等,双方有着紧密的关系。而且,归义军于阗派的衰亡对1006年左右于阗王国的灭亡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因此,从曹元深到曹宗寿期间,归义军节度使权位经常在两派之间移动,于阗派的曹延禄被回鹘派的曹宗寿暗杀。

从11世纪初到中叶的曹宗寿、曹贤顺时期,曹氏家族的势力逐渐衰弱。在西州回鹘国的影响下,被称作沙州回鹘的集团掌握了敦煌的统治权。稍后在1070年左右,敦煌为西夏所占领。[1]《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记载,曹宗寿、曹贤顺以“归义军节度使”之名入贡宋朝,而《辽史》则记1014、1020年,曹氏末任节度使曹贤顺以“沙州回鹘”之名朝贡。[2]为什么曹贤顺特意以沙州回鹘的名义入贡辽朝呢?对于这一问题,杨富学、牛汝极认为,在敦煌及其周边地区回鹘化的进程中,曹氏节度使的周围全部被回鹘人所包围,沙州回鹘人的势力在归义军政权中慢慢变强,归义军政权在政治和军事上都不得不依靠回鹘人的支持。[3]森安孝夫则认为,曹氏节度使成了西州回鹘统治下的沙州回鹘集团的傀儡政权。[4]但是,根据本文的考察还提出了另外的解释,即:属于回鹘派的曹贤顺因具有甘州回鹘的血统,所以很可能强调自己的出身而称“沙州回鹘”。[5]

当然,回鹘派的节度使统治时间都很短,最后两位(曹宗寿、曹贤顺)在敦煌文献的下限、即1002年以后即位,所以与于阗派节度使相比,相关史料极为稀少。因此,回鹘派与于阗派之间的权力继承究竟如何进行,并不十分明了。及至曹贤顺称沙州回鹘的详细经过,也难以判断。然而,如果笔者的说法正确,10—11世纪曹氏归义军的历史与两支谱系关联甚深,据此有可能对归义军史进行重新探讨。

(作者单位:日本东京女子大学现代教养学部;译者单位:浙江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所)



文章来源

中译文原载刘进宝主编《丝路文明》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特此备注!因编辑水平有限,将脚注及正文个别处以图片形式插入,参阅请以原刊为准!经作者建议,本次一并推出日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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